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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 (二)根据国家和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及人员定岗、分流和培训安置的具体实施意见;根据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素质人才的规划、选拔、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专项)津贴的专家以及其他人才开发奖励对象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市政府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和产业基地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具体意见和办法,负责推行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各级执业资格的考试;负责各系列(专业)初、中级评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颁布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实施办法和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相关非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其他人员的录(聘)用的考试、考核工作及其相关人事工作;负责管理和组织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六)负责贯彻人才流动、调配政策,研究制定人才使用、调整的办法,综合管理人才流动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范和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大中专毕业就业政策,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人才交流、人才引进活动。 (七)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有关工资调整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晋级等工作。 (九)根据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培训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培训工作。 (十)负责政府奖励制度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市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惩戒和申诉控告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考核任免工作。 (十二)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代理和人才测评工作;负责全市人事信息网络建设。 (十三)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宣传、科研和政务信息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E_mail:qjrsj@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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